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国家药监局
2023年1月11日
致力于打造医药行业服务典范,努力做到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
客服电话:0311-86906809
工作时间:9:00-18:00 (工作日)
办公邮箱:hebyyhh2005@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