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1
医保办函〔2024〕5号信息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工作开展以来,中选产品供应总体稳定,但受短期临床需求波动等影响,也出现个别品种临时性供应紧张问题。为压实中选企业履约责任,确保临床用药稳定,巩固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中选药品和医用耗
2024-02-20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来源:国家医保局网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为推进构建药品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各地按部署完成统一数据信息、实行数据分区、落实分区管理等基础任务,有力推进挂网药品价格信息互联互通,同时分析发现少数企业少数药品存
2024-02-04
来源:赛柏蓝《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pdf
2024-01-25
1.DSUR区域附件4和区域附件5所涵盖的范围是什么?是否需要提供全球范围的信息?答:DSUR区域附件4和区域附件5,应包含与境内获准进行的临床试验及与未来计划在境内提交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相关的内容。2.我国对DSUR递交范围具体如何规定?答:典型情况-需要递交 临床试验申请、补充申请、复审申请、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再注册申请等批件/通知书中明确许可开展的临床试验
2024-01-25
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作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的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在提高科学审评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于1月9日通过其官网发布消息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数量已达613项。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目录
2024-01-25
12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适应新形势下医疗器械经营监管与质量管理工作需要,规范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规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规范》由原来的九章66条,修订为十章116条。其中,“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改进”一章为新增章节,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制定质量方针和
2024-01-25
1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该综合改革试点制定整体分为七个部分,共23项政策。其中涉及医药健康相关的政策共3项,涉及新药定价、生物医药前沿科技伦理规则、持续优化药品管理。第三部分,第五项政策明确表示,要构建产业发展生态。建立生物医药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
2024-01-25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作出部署。《指导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
2024-01-25
2023-10-23
建设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2023年10月18日,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尊敬的各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各位国际组织负责人,各国代表,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并以我个
2023-09-04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中医药条例》提出的“制定河北道地中药材目录”有关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河北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现予公布。河北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
2023-08-27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裁量权,近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广泛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出台《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对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明确规定。《基准》出台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2023-08-20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有关要求,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调整内容对58类医疗器械涉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二、实施要求(一)对于附件
2023-08-18
8月17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董继华作发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食品医药工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毛红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学药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刘颖,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章海东共同回答记者
2023-08-18
8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加强重点产品执法,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农资、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和侵权假冒多发的服饰箱包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手工艺品等,加大对地
2023-08-17
8月份开始,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正式落地推进,按照本次工作部署,全国多地零售药店将继续成为医保基金飞检的重点目标。长期以来,部分零售药店存在使用医保卡刷非医保药的现象,为了增加客流量,留住老顾客,这些药店往往会将想要购买的非医保药品与等价医保药来“串换”,以此来用医保卡结算非医保药品的消费金额。按照此前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卫
2023-08-14
2023-08-14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若干措施》为引领,河北将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力争到2030年全省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品牌竞争能力、绿色发展水平、中药材生产供应能力等得到显著提升,中药材种植实现规范化,中医药标准化计量化体系基本建立,产业核心竞争力全国领先,服务人民生命健康能力显著增强。强
2023-07-25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71号发布),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附件: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国家药监局2023年7月20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doc
2023-07-16
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8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快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6月29日关于加快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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