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中医药条例》提出的“制定河北道地中药材目录”有关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河北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现予公布。
河北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