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政策法规

国家政策

两会声音 | “双通道”药品零售市场放量,于清明、谢子龙建议进一步推动药店能力提升
时间:2023-03-15  人气:2436

图片


3月1日起,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实施。春节过后,各地陆续出台措施进行详细部署,对本辖区的挂网价格、支付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徽、山东、福建、陕西等省则直接要求辖区医疗机构在几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指导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尽快在医院落地。


在定点药店方面,2月15日,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提出了规范性指导意见。随后,广东、湖南、云南、甘肃、江西等多地先后宣布完成了“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的更新。


DTP吃到首轮增量市场红利


广东省医保局最新公布的消息显示,今年“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明确将399个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其中包括国谈药品(346个)、医保竞价药品(17个)和其他药品(36个)。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近期公布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单行支付目录药品233个,其中新增55个,过渡期药品16个(8个未申请的通用名药品和8个评审调出的通用名药品,过渡期至2023年4月30日止)。


浙江省医保局于3月1日发布公告明确,将313种西药、70种中成药自3月1日期纳入“双通道”管理名单,在继续保留原“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基础上,新增国谈药品、竞价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其中新冠治疗药品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自2023年4月1日起纳入“双通道”管理。


据国家医保局发布数据,截至2022年12月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275个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在全国20.9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5.4万家、定点零售药店15.5万家,药品可及性得到了有效提升,目录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难题正在逐步破解。


分析人士认为,上述政策的落地将为药品零售行业带来增量客流及增量市场,尤其是院边DTP药房成为了承载“双通道”药品使用管理的重要载体,率先吃到了第一波红利。


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明确,进一步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要求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快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落地应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


据悉,目前广州市已经推出首批16家“双通道”定点医院和30家“双通道”定点药店。参保人在“双通道”定点医院就医时,如果医院未配备治疗所需的“双通道”药品,参保人可凭借该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及已经激活的医保电子凭证,在处方开具时间起72小时内到“双通道”定点药店购药,即可享受与医院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


安徽则采取了国家谈判药品的外购实行“两定”管理,即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管理。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本地区一家医院和一家药店作为本人使用国谈药品保障机构,并提交备案生效。对于患者住院期间所需外购药品,则由“双通道”药店免费送达“双通道”医疗机构,交责任医师临床应用的方式。


进一步拓展药房社会功能

应对消费长线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国药集团国药控股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清明表示,随着老龄化加剧、慢病人群增多,以及“双通道”、网售处方药政策的实施,居民购药方式的转变,在“康复-预防-治疗”一体化健康服务全链条中,公众对零售药店的需求已经从单一的用药服务向更多的健康管理支持拓展。


“从长远来看,亟需针对公众健康服务的新需求和未来可能的疫情反复等不确定情况,鼓励药品零售行业合理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于清明表示,随着医保新政策的实施,零售药店在预防、康复、慢病管理和医养结合等健康服务全链条中将承担更多的任务。但是,目前零售药店还没有真正深度参与医疗新基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管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工作,离百姓健康服务的“最后一百米”还有距离。


此外,面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零售药店亟需纳入应急保障体系。新冠疫情大面积爆发期间,医药物资供应链不断出现货源短缺。同时,就诊人数急剧攀升,医疗资源挤兑严重。面对疫情反复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亟须将药品零售业纳入应急保障体系,与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充分协作、缓解压力。


于清明建议:一是拓展零售药店社会服务功能。支持零售药店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承接分级诊疗及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除药品、医疗器械销售外,增加健康服务功能,允许驻店专业人员提供健康指导,做好百姓身边的健康守护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疗压力。二是拓展零售药店服务新模式。将零售药店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允许药店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基因检测、癌症早筛等健康服务,满足多元化需求和社会养老的迫切需求,开展送药下乡服务,全方位服务基层百姓用药保障。根据全国统一大市场、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管理需求,针对医药新零售模式尽快制定指导原则、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使智慧药房等国际先进的新零售为百姓带来更多便利。三是将大型零售药房纳入物资储备体系。构建品类全覆盖的药品零售储备体系,解决应急物资“最后一百米”供应的问题。


医院处方流转到院外,对于药店的处方承接能力、院内拓展能力、冷链管理、专业用药管理都是挑战。尤其,近年来很多新上市药品,治疗模式新需要医生和临床药师不断学习总结使用经验,用药过程中需要强化安全监控和疗效评估,对药店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能力更是提出了很高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在今年两会上提出尽快出台《药师法》的建议。他建议,应构建国家统一药师管理体系,对药师进行科学有效管理,强化并规范药师的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明确药师实施药学服务的标准等内容;通过药师立法,不断提升我国药事服务能力与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 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 @ 版权所有 备案号:冀ICP备09022714号
  • 联系电话:0311-86906809
  • 办公邮箱:hebyyhh2005@sohu.com
  •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79号 邮编:050031 技术支持:博健科技
X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