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公布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与拟中选结果相比,最终中选的品种、中选的企业及中标价均未发生调整(25个品种中选),但同时部分品种又增加了1到2个品规的中选价格(总计32个品规、43个规格包装)。
紧接着,网上就流传出一份通知,其显示,明日(12月20日)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将又一次召开重要会议,推进相关工作。有行业人士预测此次召开的会议将有可能公布4+7的采购细则和各项配套措施。
这也预示着国家医保局组织的带量采购正式“落幕”,全国降价潮正式来临了。
日前,上海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龚波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因品种有限,上海此前三批带量采购金额总计约2个亿。而这次国家带量采购政策推出后,上海涉及的带量采购的资金将有40个亿,最后考虑降价等各种因素,签订的合同金额预计约五六个亿。
原本达40亿的采购金额,瞬间闪崩至6亿。可见,此次带量采购的降价幅度之大。试想一下,若全国各省均采用本次过评药品的中标价,那么医保基金正可谓是“开源节流”。即使目前其它省份负责药品招采工作的医保局还未明确表示是否会联动“4+7”的中标价,但部分地区已对“4+7”带量采购作出了回应。
据悉,12月19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对“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中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挂网交易的通知》。其指出各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使用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要对“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开辟采购、使用绿色通道,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百姓,让人民群众用上更加质优价廉的药品。同时鼓励更多企业主动申请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民。
12月18日,陕西省药采网《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阳光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采购提出了多项细化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条:如果企业愿以“4+7”谈判价在陕西省挂网,将优先列入限价挂网目录,无需议价。同时对过评品种、未过评品种以及原研品种的价格均提出了全国最低价的要求。(陕西此前是以全国最低三省平均价与陕西现行挂网价低值为限价)
安徽要开始对“4+7”中标品种议价了。模式和“4+7”类似,给出“80%采购量”,要求医院必须确保带量采购产品的80%采购量,如果医院执行过程中有问题,药企可以直接向有关方面投诉。
此外,福建省已下发通知到各企业,要求跟进4+7结果,且相同化学名药品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已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价格,否则将取消产品挂网资格。
很显然,各省份对4+7中标价的态度虽还不明朗,但还是有一定的“倾向性”。再者,其它地区对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限价已有相关规定了,如江苏、浙江、山西要求采购价不得高于其它省份;广西则以全国最低五省入围价平均值为挂网参考价;湖南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其挂网价参考全国最低三省平均省级价格(暂不含采用入市价模式的省份);宁夏废止药品最高限价及其有关规定,企业可根据合理的产品市场价格自主申报产品价格;内蒙要求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在议价时,以企业在自治区、其他省历史成交价或零售药店价格做参考。
试问,如有一省采用了”4+7“的中标价,那么该价格就会成为招采谈判桌上的重要参考值,那”4+7“价格在全国联动是否会成为一种可能?!(来源:药智网/紫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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