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河北地区药学高级研修班
第1期招生简章
沈阳药科大学自1999年开始举办药学高级研修班,先后在广东、沈阳、哈尔滨、大连、蚌埠、北京等地招生。学员对高级研修班反映非常好,通过高级研修班的学习促进工作,提高了自身素质,有些学员已经成为业务骨干、走上领导岗位,有些学员通过努力,申请了药学专业的硕士学位,学术水平明显提高。为给河北省医药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更多学习机会和更大的学习平台,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与沈阳药科大学合作开办河北区药学研修班,限招收学员30名。
拟定开班时间:2020年3月。
1、招收对象
大学毕业(如果需要申请硕士学位,则申请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并已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入学资格审查,请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 (大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如果只参加课程研修班学习,未来没有申请硕士学位的计划,则不受以上限制。
2、招生专业
专业为药学(具体包括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天然药物化学、制药工程、药学信息学、临床药学和药事管理学等11个方向)。
3、课程设置
该班课程体系按研究生教育层次进行设计,由经验丰富的教师系统地讲授,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共设置包括管理学专题、健康政策与医疗保障制度、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药剂学专论、现代仪器分析与应用、中药新药研究与法规、新药研发与创新方法、医药市场营销学等主干课程15门,约350学时,共22.5学分。(详见附件)
4、学习与考试
采取学员自学、每月集中一次(利用星期六、日全天业余时间)沈阳药科大学派教授来石家庄集中面授辅导的方式进行(上课地点: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全部课程计划在1.5年内学完,并由沈阳药科大学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沈阳药科大学药事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5、班级管理
学员管理由沈阳药科大学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由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委派专人负责,沈阳药科大学负责保管学员原始试卷和授课课程考试成绩,成绩汇总及审核,负责办理颁发结业证书。
6、学费
1.学费3万元,一次交清(报名时先不交费,开学前两周通知统一向学校汇款交费),开具沈阳药科大学非税收入收据,学费汇入沈阳药科大学帐户,汇款方式如下:
开户名:沈阳药科大学
帐 号:2100 1530 0080 5926 9025
开户行:建行沈阳通汇支行
备 注:×××学费(河北区药学高级研修班) 汇款时注意事项:×××为学员姓名,请汇款时注意在备注栏写清学员姓名。
2.结业学员可以按照《沈阳药科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沈药大研生字[2018]3号)的要求,到学校参加相关专业学位课程的学习之后,申请硕士学位,详情咨询沈阳药科大学联系人。
7、报名方式
第1期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底
沈阳药科大学联系人:严老师 02443520100
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联系人:毛老师 15632307725
报名方式:填写《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高级研修班学员登记表》发至电子邮箱:2322019565@qq.com
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高级研修班学员登记表
课程设置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管理学专题 | 2 | |
2 | 药事法规与政策研究 | 1 | |
3 | 健康政策与医疗保障制度 | 1 | |
4 | 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 | 1 | |
5 | 营销管理 | 1 | |
6 | 临床药学专论 | 1 | |
7 | 医药学文献方法学 | 1.5 | |
8 | 体内药物分析 | 2 | |
9 | 药剂学专论 | 2 | |
10 | 药物动力学 | 2.5 | |
11 | 现代仪器分析与应用 | 2 | |
12 | 药物化学专论 | 2 | |
13 | 中药新药研究与法规 | 1.5 | |
14 | 新药研发与创新方法 | 1 | |
15 | 化学制药工艺研究方法 | 1 | |
合计 | 22.5 |
(课程设置仅供参考,最终可根据报名专业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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